深圳按摩场所未经备案怎么处罚 (深圳按摩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深圳耍耍 05-24 阅读:53 评论:0

根据《深圳市治安管理条例》第二百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公安机关备案擅自开办按摩场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规定

深圳按摩场所未经备案怎么处罚 (深圳按摩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 按摩场所是指提供按摩保健服务的场所,包括足浴店、按摩院、养生馆等。
  • 擅自开办按摩场所是指未经公安机关备案擅自开设按摩场所的行为。
  • 公安机关备案是指按摩场所向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符合条件后予以备案的行为。
  • 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是指公安机关对违法开办按摩场所的行为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 责令停业整顿是指公安机关责令违法开办按摩场所的行为停止营业并进行整顿的行为。
  •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吊销违法开办按摩场所的行为的营业执照的行为。

处罚依据

公安机关处罚按摩场所未经备案行为的依据是《深圳市治安管理条例》第二百条。

处罚程序

公安机关处罚按摩场所未经备案行为的程序如下:1. 受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或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按摩场所未经备案行为后,进行受案登记。 2. 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对按摩场所未经备案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调取证据等。 3. 处罚决定:公安机关根据调查取证结果,对按摩场所未经备案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包括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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