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佛山东莞gdp占广东比例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根据2021年的数据,广州、深圳、佛山和东莞四市的GDP总和占广东省GDP的70.1%,其中:
城市 | 2021年GDP(亿元) | 占广东省GDP比例 |
---|---|---|
广州 | 28231.6 | 24.7% |
深圳 | 30664.8 | 26.8% |
佛山 | 12607.7 | 11.0% |
东莞 | 10888.6 | 9.5% |
合计 | 82392.7 | 70.1% |
从表中可以看出,深圳的GDP总量最高,占广东省GDP的26.8%,其次是广州(24.7%)、佛山(11.0%)和东莞(9.5%)。
广州、深圳、佛山和东莞四市是广东省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其经济总量和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年来,四市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随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深入推進,广州、深圳、佛山和东莞四市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核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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