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人才 (深圳企业人才房的人才标准)
深圳企业人才房是深圳市政府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而推出的一项住房保障政策。根据《深圳市企业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企业人才房:
- 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 符合深圳市人才标准;
-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已出售自有住房的;
- 符合深圳市户籍管理规定。
其中,深圳市人才标准主要包括:
- 具有国家认可的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具有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深圳市工作满3年以上;
- 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深圳市工作满5年以上;
- 具有其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资格。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人才房。企业人才房的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按比例分配,由各区政府根据辖区内人才需求和住房供应情况,确定分配比例;二是定向分配,由市政府和各区政府根据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和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定向分配给特定人才。
企业人才房的租金标准和出售价格标准由深圳市政府统一规定。企业人才房租金标准一般为市场租金的50%,出售价格标准一般为市场价格的70%。
企业人才房对申请人的收入也有要求。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得超过深圳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家庭年收入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收入。
企业人才房的申请和分配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
- 所在单位审核并提交申请材料;
- 区住房保障部门初审并公示;
- 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并分配;
- 申请人签订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
企业人才房是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政策,对于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促进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积极申请企业人才房,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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