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居家隔离指引 (深圳市居家隔离政策)
![](/gg/hf11.gif)
为了防止新冠肺炎疫情的进一步传播,深圳市政府制定了以下居家隔离政策。请所有密切接触者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严格遵守,共同守护深圳的健康安全。
居家隔离条件
- 与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
居家隔离时间
- 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从最后一次接触确诊患者之日起,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 与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从最后一次接触疑似患者之日起,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并在解除隔离后继续医学观察 14 天。
-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从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居家隔离要求
- 居家期间不得外出,非必要不与他人接触。
- 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疾控中心报告。
- 保持家庭环境清洁卫生,定时开窗通风。
- 妥善处理生活废品,将废品扎紧口放置于指定地点。
- 生活必需品、药品等可通过无接触配送或代购方式解决。
居家隔离期间出现症状怎么办?
如居家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要求就医。
居家隔离解除条件
- 居家隔离期满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
- 密切接触者需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
注意事项
- 居家隔离期间,严禁擅自外出。违反规定将依法追究责任。
- 请做好个人防护,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
- 保持心理健康,积极应对居家隔离。如有心理不适,可拨打深圳市心理咨询热线:0755-25622606。
![深圳市居家隔离指引 (深圳市居家隔离政策)](https://qpgsp.com/thumb/20240604092151_19223.jpg)
疫情当前,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积极配合政府的防控措施。让我们携手共进,早日战胜疫情,守护深圳这座美丽的家园。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深圳桑拿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